一、委员会各科室职能
(一)办公室
协助委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委机关会议的组织、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和机关文秘、档案、机要保密、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拟定委机关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负责承办公务员的录用、考核、奖惩、晋升、任免、交流、辞退职、离退休等事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人事工作;负责干部管理及考核工作;负责所属事业单位职称改革及技术工作的技术等级考核工作;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专业教育、继续教育培训规划,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培训工作;拟定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队伍建设规划,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表彰工作;负责委机关财务、本级固定资产和计划生育、残疾人保护、扶贫、献血等社会公益事业及相关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老干部工作。
(二)宣传教育科
负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工作,拟定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全民性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协调新闻、宣传、文化等部门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工作,规范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品的管理等工作。
(三)政策法规科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地方性政策与法规;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工作的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协调有关部门制订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相关的社会经济政策,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
(四)规划统计科
根据自治区、市确定的人口控制目标,拟订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呼和浩特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指导、落实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负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抽样调查;参与全市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并提出相应报告。
(五)科学技术科
组织实施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研究的总体规划;负责全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综合管理;拟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药具和节育技术推广使用的规章;对计划生育技术和药具发放进行指导、监督;围绕生育、节育、不育拟定生殖保健服务的规划与规范;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
(六)人口战略研究室
进行人口战略研究,研究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预案;对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调研评估;组织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重大问题的研究;负责人口发展战略研究领导小组专家顾问组日常联络工作,负责有关研究成果汇总评估及推广应用工作。
(七)流动人口科
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管理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
(八)纪检监察室
对驻在部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实施监督;协调驻在部门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负责查办具体案件。 |